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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发布时间:2007-5-17 14:41:5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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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临沂市城市现状建城区内常住户口的居民(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无房或现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属房改房的需按原价扣除折旧后退回原产权单位。
3、上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低于2.3万元。
凡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上一条:
公告:经济适用住房必须由市房产管理局统一销售
下一条:
购买经济适用房填写申请表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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