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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2-15 11:44:30   浏览次数 次   来源: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字体: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广厦奖”是经国家批准,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房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住宅中心”)共同设立的;是经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国资委、法制办组成联席会议审定,于20091230正式发布的《关于公布行政等系统中央单位评比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中保留的唯一的房地产行业综合性大奖。

“广厦奖”获奖项目必须是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做到规划设计水平高、环境质量好、工程质量优,住宅性能好,在推进住宅产业化、“四节一环保”和解决广大群众住房问题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

“广厦奖”评选活动2007年正式启动,到2010年已连续评了四届。从2011年开始, “广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现将20112012年度“广厦奖”项目评选和“广厦奖”候选项目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厦奖”住宅类项目

(一)申报条件

1.总建筑面积一般在5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旧城改造项目、小城镇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项目可低于5万平方米;

2.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交付使用一年以上;

3.入住率或租用率达到60%以上;

4.符合国家颁布的《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50362-2005)规定的2A级及以上性能等级标准;

5.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技术应用效果突出,住宅产业技术应用水平高;

6.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住宅全装修在申报项目中的比例,东部地区为100%,中、西部地区为60%以上;

7.住户对工程质量满意度为95%以上,对物业管理满意度为90%以上。

(二)申报项目时间要求

申报项目必须为2011630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项目。

(三)申报方法

为体现“广厦奖”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广厦奖”项目申报采取以下方法:

1.网上申报

所有“广厦奖”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实行网上申报。凡开发企业自荐、专家推荐、“广厦奖”省、市评选机构推荐的申报项目,均应通过网上申报,提交全部所需资料,具体通过中国房协(中房网www.fangchan.com)与住宅中心(中国住宅产业网www.chinahouse.gov.cn)设置的专门申报窗口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方法和要求,详见附件1

2.向“广厦奖”省、市评选机构申报

“广厦奖”项目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或在所属地区“广厦奖”省、市评选机构的指导下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将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报送“广厦奖”省、市评选机构。

(四)提交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广厦奖”需提供的资料共计631项。

要求:一是全部资料必须网上提交,并对真实性负责;二是在31项提交资料中,有31项需提交书面资料,有14项目需提交电子光盘资料(详见附件2)。

(五)评审程序

1.项目所属地区的“广厦奖”省、市评选机构进入(中房网、中国住宅产业网)“广厦奖”专题地方专有频[每个省(区、市)专门窗口],查看所属地区申报的全部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合格的项目择优推荐到“广厦奖”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广厦奖’办公室”)

2.“广厦奖”办公室组织“广厦奖”评审专家组成员对各地推荐项目进行评审。

3.“广厦奖”评委会听取评审专家组评审意见,审定可公示的“广厦奖”获奖名单(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4.评委会领导听取公示情况汇报,确定“广厦奖”获奖项目名单,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六)表彰

1.对荣获“广厦奖” 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表彰

中国房协、住宅中心于2012年四季度在北京召开表彰大会,向荣获“广厦奖” 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授予“广厦奖”奖杯和获奖证书。

2.对荣获“广厦奖”的项目参建单位表彰

中国房协和住宅中心宁夏会议决定从2011-2012年度开始,在表彰“广厦奖”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的同时,对获奖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施工(装修)、工程监理、物业管理等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和较突出的提供节能环保建材企业进行表彰,并发放荣誉证书。申报“广厦奖”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广厦奖”申报表中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

二、“广厦奖”非住宅类项目

(一)申报条件详见《“广厦奖”(非住宅类)项目评价标准》

(二)提交申报资料要求详见(附件2

(三)申报项目时间要求、申报方法、评审程序等与“广厦奖”住宅类项目相同。

三、“广厦奖”候选项目

为提高“广厦奖”的质量和水平,中国房协和住宅中心决定2011年起实行“广厦奖”候选项目审核制度。

“广厦奖”候选项目是指按照“广厦奖”评价标准开发建设、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尚未达到“广厦奖”评选要求的项目。项目开发的任何阶段都可以申报。

(一)“广厦奖”候选项目的申报方法及评定程序参照“广厦奖”项目的申报方法及评审程序。

(二)颁发证书

中国房协和住宅中心将对符合“广厦奖”候选项目的企业颁发证书。

其他要求详见《关于实行“广厦奖”候选项目审核制度的通知》(中国房协[2011]86号、建住中心[2011]91号)。

四、有关注意事项

1.企业在网上申报窗口提交资料后,与所属地区“广厦奖”评选机构联系“广厦奖”评选事宜。

2.企业在申报“广厦奖”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广厦奖”省级评选机构(详见附件3);在网上申报过程中,如果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可联系网上申报技术联系人;在申报“广厦奖”候选项目如遇到问题,可联系“广厦奖”办公室。

3.“广厦奖”各省(区、市)评选机构须于2012530前将本地区推荐项目资料报送“广厦奖”办公室(过期不予补报)。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在2012331前,向各省评选机构申报(具体截止时间由“广厦奖”当地评选机构确定)。请企业尽快与所属地区“广厦奖”评选机构联系申报事宜,以免耽误评审。

4.“广厦奖”管理办法、评价标准、提交资料要求、申报表及相关通知等文件资料,均在中房网(www.fangchan.com)、中国住宅产业网(www.chinahouse.gov.cn)上同步登载,申报单位可上网查看和下载。

联系单位:“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

联 系 人:周贞玲            

    话:010-68176754  010-68352045  010-58934485

    真:010-68176754  010-68352045  010-58934697

网上申报技术联系人:杨金枝  贾春晖

    话:010-68323566-8051  010-68323566-8073

    通讯地址:北京市百万庄大街22号院1号楼3

    编:100037

电子信箱:guangshajiang@126.com

    址:www.fangchan.com

          www.chinahouse.gov.cn

附件:1.“广厦奖”网上申报程序说明

 2.2011-2012年度申报“广厦奖”(住宅类)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3.2011-2012年度申报“广厦奖”(非住宅类)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4.“广厦奖”省级评选机构联系电话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司、住房保障司、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司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

中国房协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

   各工作部门、各专业委员会

附件1:

广厦奖网上申报程序说明

 

本年度“广厦奖”申报资料,包括电子版材料、申报表和书面资料3部分。

一、电子版材料的申报

电子版材料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交的全部电子版申报资料。申报单位登陆互联网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前需获得申报卡(含有卡号和密码)。

申报卡获取办法:申报单位登录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网站中房网(http://www.fangchan.com)或中国住宅产业网(http://www.chinahouse.gov.cn),点击“广厦奖网上申报”,进入网上申报系统,点击“获取申报卡”,进入界面后填写公司全名、联系人及常用手机号码,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代码扫描件(或jpg格式照片),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将发送申报卡号和密码到企业填写的常用手机上,企业凭此卡号和密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一个申报卡对应一个申报项目。

2、登陆中房网(http://www.fangchan.com)或中国住宅产业网(http://www.chinahouse.gov.cn),点击“广厦奖网上申报系统”,进入网上申报系统,下载“广厦奖申报表”,填写完整并审查无误后,加盖企业公章并扫描;

3、下载并阅读《广厦奖网上申报程序说明》和《2011-2012年度申报“广厦奖”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4、按照《广厦奖网上申报程序说明》和《2011-2012年度申报“广厦奖”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顺序准备申报所需材料,分类标明序号并按类别打包;

5、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点击网上申报系统首页“企业电子版材料网上申报”入口,进入申报卡号和密码输入界面;

6、输入已获取的申报卡号和密码并提交,进入“申报类别”页面,选择本企业所要申报的类别,点击提交,进入“广厦奖”电子材料提交页面。

①申报“广厦奖”的企业选择“申报广厦奖项目”;

②申报“广厦奖候选项目”的企业选择“申报广厦奖候选项目”;

7、申报企业按照“申报‘广厦奖’需提供的电子版材料及要求”,并按照申报系统格式要求,按顺序提交相应文档、资料、照片。

8、上传资料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等待页面显示“上传成功”的提示,即完成本次电子版材料网上申报工作。

二、各地评选机构查询系统

“广厦奖”网上申报系统开辟评选机构查询功能,各地评选机构可在系统中查询本地区申报“广厦奖”的企业所上传的电子版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广厦奖”办公室寄送各地评选机构登录“广厦奖”网上申报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2、各地评选机构登陆中房网(www.fangchan.com)或中国住宅产业网(http://www.chinahouse.gov.cn),点击“广厦奖网上申报系统”,进入系统后,点击“各地评选机构查询”入口,进入用户名和密码输入界面;

3、使用“广厦奖”办公室寄送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即进入本届“广厦奖”电子版材料查询界面,各地评选机构可在此页面查询本地区所有申报企业上传的电子材料。

三、申报表和书面资料的申报

1、申报表

申报单位在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后,打印并装订。按照申报表中的说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书面资料(具体内容见2011-2012年度申报“广厦奖”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3、将申报表原件和书面资料(具体份数参考2011-2012年度申报“广厦奖”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寄送至“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

 

 

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2:

2011-2012年度申报“广厦奖”(住宅类)项目

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资料类别

  件 名 称

  

提交方式

网上

书面

光盘

 

广厦奖申报表

 

1. 登陆“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指定网站下载(须统一按A4复印纸规格双面填写、打印,但不得改变表中内页的格式、页码,封面亦不得装裱,否则视为无效。)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项目的具体评价意见。

2.“广厦奖”申报表每页间应加盖 “广厦奖”本地区负责人单位的骑缝章。一式四份,评选结束后,由“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退回“广厦奖”省级评选机构、“广厦奖”市级评选构和申报企业各一份(没有市级“广厦奖”评选机构的为一式三份)。

 

 

申报资料总目录

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资料类别

  件 名 称

  

提交方式

网上

书面

光盘

审批文件、证明资料

资料0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资料0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资料0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资料04.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

资料05.配套公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资料06.申报项目已通过住宅性能认定终审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资料07.获得省、部级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社团奖励的证明(复印件)

资料08.住户满意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住户满意度证明:

1.住宅小区有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委员会对住户调查后出具书面意见,并由居民委员会签字盖章;2.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可委托社会独立调查机构对住户调查后出具书面意见,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居委会签字盖章。

 

规划设计图纸:

资料09. 住区总规划平面图(包括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资料10. 住区交通分析图(标明地面停车场布置);

资料11. 住区功能分区图(标明地下停车场布置);

资料12. 住区环境景观布置图;

资料13. 住区整体空间鸟瞰图及临街建筑透视图1-2张;

资料14. 住区主要公共建筑单体图(包括地下室、一层、标准层、顶层的

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资料15. 相关专业设计文字说明;

 

 

A3规格装订成册,包括图纸目录。

建筑设计图纸

资料16. 主要住宅单元平面图5-8个(包括地下室、一层、标准层、顶层平面图);

资料17. 主要住宅单元组合平面图(5-8个);

资料18. 主要住宅套型平面图(注明套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面积系数和各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

资料19. 主要户型单元立面图、剖面图(5-8个);

资料20. 主要住宅单元标准层和主要住宅套型水、暖、电系统配置图、(4-5个);

资料21. 相关专业设计文字说明;

 

A3规格装订成册,包括图纸目录,该图册前附一张规划总平面图。

资料类别

  件 名 称

  

提交方式

网上

书面

光盘

申报项目介绍资料

资料22.项目概况介绍,并按申报项目的五个评价体系进行详细说明;

资料23.4-6页的有关楼盘说明资料(A4规格);

资料24.有关施工质量评价体系的资料,施工质量管理简要说明;

资料25.施工中采用新技术的简要说明;

资料26.有关产业化技术应用评价体系的申报资料,按照《“广厦奖”(住宅类)评选标准》中《节能减排产业化技术应用情况表》(附表1)中的内容,逐项详细说明产业化技术应用情况;

资料27.申报项目中采用的主要产业化技术需提供较详细的文字资料,突出说明采用产业化技术后在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实际效果;

资料28.有关物业管理评价体系的申报资料,住区主要服务设施配置表(包括垃圾处理、电梯、照明、消防、安防设施等);

资料29.住区主要动力设备配置表(供水供暖、制冷、水处理系统设备配置等);

 

 

项目图片

资料30.反映项目概况的实景照片。

照片格式:文件名.JPG;图片尺寸:10cm×8cm以上;图片像素:300线以上;30张以内,单独成册

 

其他多媒体资料

资料31.多媒体资料。

 

电子版申报资料(包括申报表、项目介绍、实景照片、图纸及其他的申报资料刻录成CD光盘),封面标注申报项目名称及申报单位名称(两份)

 

 

“广厦奖”申报资料的要求:

(一)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一份报“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一份“广厦奖地方评选机构留存。

(二)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三)申报资料必须内容真实可靠,涉及到的各种数据、指标应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

(四)申报文字资料需装订成A4复印纸规格本册(图纸除外)。

(五)“广厦奖”候选项目按项目进度提供相应资料。

附件3:

2011-2012年度申报“广厦奖”(非住宅类)项目

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资料类别

  件 名 称

  

提交方式

网上

书面

光盘

 

“广厦奖”申报表

 

1. 登陆“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指定网站下载(须统一按A4复印纸规格双面填写、打印,但不得改变表中内页的格式、页码,封面亦不得装裱,否则视为无效。)表内签署意见的各栏,必须写明对项目的具体评价意见。

2.“广厦奖”申报表每页间应加盖本地区“广厦奖”负责人单位的骑缝章。一式四份,评选结束后,由“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退回省级“广厦奖”评选机构、市级“广厦奖”评选构和申报企业各一份(没有市级“广厦奖”评选机构的为一式三份)。

 

 

申报资料总目录

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资料类别

  件 名 称

  

提交方式

网上

书面

光盘

审批文件、证明资料

资料0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资料0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资料0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资料04.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

资料05.配套公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资料06.获得省、部级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社团奖励的证明(复印件)

资料07.客户满意率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客户满意率证明:

1.有物业管理单位的,客户满意率证明由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及使用单位对满意度出具书面意见;

2.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对商(客)户抽样调查后出具书面意见。

 

规划设计图纸:

资料08.总规划平面图(包括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资料09.交通分析图(标明地面停车场布置);

资料10.功能分区图(标明地下停车场布置);

资料11.环境景观布置图;

资料12.主体建筑整体空间鸟瞰图及临街建筑透视图1-2张;

资料13.主要配套公共建筑单体图(包括地下室、一层、标准层、顶层的

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资料14. 相关专业设计文字说明;

 

 

A3规格装订成册,包括图纸目录。

建筑设计图纸

资料15.主体建筑平面图(包括地下层、一层、标准层、顶层平面图);

资料16.主体建筑立面图、剖面图;

资料17.主体建筑给排水、采暖通风、强电弱电系统配置图(包括地下层、一层、标准层、顶层平面系统配置图);

资料18.相关专业设计文字说明;

 

A3规格装订成册,包括图纸目录。

资料类别

  件 名 称

  

提交方式

网上

书面

光盘

申报项目介绍资料

资料19.项目概况介绍,并按申报项目的五个评价体系进行详细说明;

资料20.4-6页的有关楼盘说明资料(A4规格);

资料21.有关施工质量评价体系的资料,施工质量管理简要说明;

资料22.施工中采用新技术的简要说明;

资料23.有关产业化技术应用评价体系的申报资料,按照《“广厦奖”(非住宅类)评选标准》中“表2.3-1产业化技术应用评价指标及分值统计表”,直接标注产业化技术在申报项目中采用或没采用;

资料24.申报项目中采用的主要产业化技术需提供较详细的文字资料,突出说明采用产业化技术后在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实际效果;

资料25.有关配套公共设施评价体系的申报资料,主要公共设施配套面积指标;

资料26.主要动力设备配置表(包括给水、供暖、通风、制冷、配电、应急设备、水处理系统设备配置等);

资料27.提供各种设备节能减排的实际效果;

 

 

项目图片

资料28.反映项目概况的实景照片。

照片格式:文件名.JPG;图片尺寸:10cm×8cm以上;图片像素:300线以上;30张以内,单独成册

 

其他多媒体资料

资料29.多媒体资料

 

电子版申报资料(包括申报表、项目介绍、实景照片、图纸及其他的申报资料刻录成CD光盘),封面标注申报项目名称及申报单位名称(两份)

 

 

 

“广厦奖”申报资料的要求:

(一)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一份报“广厦奖”评选活动办公室,一份“广厦奖”地方评选机构留存。

(二)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三)申报资料必须内容真实可靠,涉及到的各种数据、指标应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

(四)申报文字资料需装订成A4复印纸规格本册(图纸除外)。

(五)“广厦奖”候选项目按项目进度提供相应资料。


 

附件4

 

 

 

 

 

“广厦奖”省级评选机构联系电话

 

 

 

 

 

 

 

编码

地区

姓名

“广厦奖”职务

单位名称

职务

联系电话

01

北京

 

联络员

北京房地产业协会

调研部副主任

010-67131482-2072

02

天津

孙明辉

联络员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

 

022-23398721

03

河北

刘耀辉

联络员

河北省建设厅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副科长

0311-87800089

牛晓昆

联络员

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

部员

0311-87806208

04

山西

关生唐

联络员

山西省房地产业协会

副秘书长

0351-3580336

段燕临

联络员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处;山西省房地产业协会

秘书长

0351-3073097

05

内蒙

菅素玲

联络员

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

办公室主任

0471-3339558

06

辽宁

 

联络员

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综合部部长

024-26226685

王忠原

联络员

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会员和信用部部长

02426226697

07

吉林

刘兴岩

联络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0431-82752598

08

黑龙江

苏连文

联络员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副处长

0451-87531896

赵子庆

联络员

黑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培训部

主任

0451-82521476

09

上海

 

联络员

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副秘书长

021-62619775

 

联络员

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住宅产业部

021-62619609

10

江苏

 

联络员

江苏省住建厅房产处

副调研员

025-51868877

11

浙江

高尔昌

联络员

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

副秘书长

0571-85101750

 

联络员

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

 

0571-85170860

12

安徽

 

联络员

安徽省房地产业协会

副秘书长

0551-2628050

 

联络员

安徽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副主任

0551-2871378

13

福建

黄忠武

联络员

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

秘书

0591-87543735

14

江西

 

联络员

江西省房地产业协会

秘书长

0791-86251483

 

联络员

江西省房地产业协会

办公室主任

0791-86669053

15

山东

刘春藏

联络员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处

副处长

0531-87087030

沈宝福

联络员

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

主任

0531-87906660

16

河南

李学军

联络员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副处长

0371-68080863

姜鹏飞

联络员

河南省房地产业协会

 

0371-68080863

17

湖北

王文君

联络员

湖北省房地产业协会

副秘书长

027-68873379

 

联络员

湖北省房地产业协会

科长

027-68873309

18

湖南

 

联络员

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征信评价部

部长

073185558122

熊指挥

联络员

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服务部

部长

0731-89790580

19

广东

李巧环

联络员

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

副秘书长

020-87376823

20

广西

刘晓红

联络员

广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厅房产处

处长

0771-2264301

卢剑眉

联络员

广西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

工作人员

07712264338

21

海南

苏庆雄

联络员

海南省房地产业协会

副会长

089868503806

李玉玲

联络员

海南省房地产业协会

会员服务部

0898-68503806

22

重庆

孙小强

联络员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协会

宣传策划部总监

023-63862270

23

四川

向贵和

联络员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

业务部副主任

028-85353492

郑海涛

联络员

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

业务部干事

028-85353492

24

贵州

 

联络员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主任科员

08515360227

杨朝申

联络员

贵州省房地产业协会

办公室主任

08515360239

25

云南

张富春

联络员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0871-4321793

曹嘉文

联络员

云南省房地产业协会

秘书

08714101719

26

西藏

 

联络员

西藏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

秘书处

0891-6825556

 

联络员

西藏自治区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主任科员

0891-6812415

27

陕西

张永乾

联络员

陕西省住建厅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高级工程师

029-87293256

刘金环

联络员

陕西省房地产业协会

副秘书长

029-87254961

28

甘肃

石清平

联络员

甘肃省房地产业协会

秘书

0931-8470720

29

青海

高海利

联络员

青海省房地产业协会

 

0971-6116705

30

宁夏

 

联络员

宁夏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主任

0951-5014298

魏建华

联络员

宁夏自治区房地产业协会

会长

0951-5031856

31

新疆

陈继宏

联络员

新疆自治区住建厅房地产业处

副处调

09912815011

段江涛

联络员

新疆房地产业协会

培训主任

0991885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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