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房管理所:
你所《关于直管公房租金调整的申请》(临公房报字[2007]2号)收悉。根据《山东省价格定价目录》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所直管公房租金的标准,由你所根据公房坐落位置优劣、住房条件及租赁住房状况在3-6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具体标准并报市物价局、房产局备案后执行。
二、非住宅商业用房租金执行市场调节价;最低收入家庭和孤老残疾人租金的减免优惠政策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临沂市物价局
临沂市房产管理局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