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说明 (担保公司担保方式)
一、申请贷款的条件 1、申请借款人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并且仍继续正常缴存; 2、职工及其本人的父母或子女购买普通自住住房。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房产管理部门审批过户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户口未并户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未婚或单身的需提供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3、借款人填写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4、担保公司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担保承诺书》(一式二份); 5、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一式三份); 6、担保公司出具的抵押物价值认定书(一式三份)。 三、抵押及担保方式 借款人须用所购住房作抵押,同时须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不再需要提供第三方自然人担保)。 四、贷款的最高额度 1、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在市区(含三区)购建住房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元,一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15万元; 2、用所购住房作抵押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该套住房交易价值的70%及担保公司确认的房屋认定价值的70%。 五、贷款期限及利率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 2、贷款5年期以内(含5年)的年利率3.33%,5年期以上的年利率3.87%; 3、贷款期在一年以内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一年以上的按月还本付息,即每月还款本金固定、利息递减。借款人可提前部分还款或全部还清,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 六、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 1、按贷款额的4‰收取担保费; 2、担保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市公积金中心驻房产交易大厅贷款受理电话:8208879 置业担保公司服务电话:8208877 (材料齐全后报送到市房产局二楼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 |